视觉传达系实训工作室(车间)使用规则
2012-03-09 14:34  

视觉传达系实训工作室和实训车间,以下统称实训工作室。实训工作室规则由系党政联席会议制订和发布,由系实训工作室主持人负责管理执行。

一、实训工作室申请使用手续规则

1、使用工作室前的规章告知与认同

1)使用实训工作室前,实训工作室主持人将向使用者递交本规则书(包括其他可能有的专业化特殊技术要求),使用人须阅读全部内容,如明确理解和接受认可,则在规则协议上签名。在协议上签名视同理解和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,并保证在使用过程中始终遵守。对此规则不认可或不签名,将被拒绝使用本实训工作室。

2)实训工作室使用人须服从实训工作室主持人的按章管理,在使用实训工作室前须理解并承诺遵守本使用规则的所有内容,方能使用该工作室。

3)实训工作室使用人如果是计划课程主持教师或项目团队负责人,必须使所带领的全体人员理解并承诺遵守本使用规则的所有内容。并负有领导责任:在使用过程中督促学生或团队遵守规则,随时纠正错误。

2、三种类型的申请使用手续规则

1)常规教学使用申请手续:

由专业方向工作室主任于学期结束制订下学期使用计划,向教务助理提出申请(申请信息包括:任课老师、班级、学生数、课程名称、使用空间、使用设备-工具及数量、耗材统计及价格预算、使用周期与日程表,双休日需特别标明),经系主任批准,教务助理审核签字后,下达实训工作室主持人,该使用计划方能生效。

2)院/系教科研课题-项目使用申请手续:

由课题-项目主持人向实训助理提出书面申请(必须包括如下信息:项目主持人及团队姓名、项目名称、使用空间,使用设备-工具及数量、耗材统计及价格预算,使用周期与日程表),经系主任批准后,由系实训助理与实训工作室主持人根据运行状况统筹确定使用日期,再反馈项目主持人,使用计划方能生效。

3)个人或社会服务租/借使用申请手续:

个人或机构向系实训助理提出使用申请,按规定明确收费标准,经系主任签批,使用人向系办公室交纳费用,收费凭证交实训工作室主持人归档确认后,使用计划方能生效。使用过程中一切耗材费用自理。具体参照《视觉传达系实训工作室设备与电教设备租/借使用规则》执行。

二、空间-设备的使用规则

1、设备操作使用明确管理责任

1)对于实训工作室内的设备,使用人或团队使用负责人必须具有操作技能或者学会操作。如团队使用负责人无操作技能,则团队中必须有人具有操作技能或学会操作技能。不具备以上条件者使用设备,必须由实训工作室主持人或实训技师指导操作或代替操作,如代替操作,需支付规定的操作劳务费。

2)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使用实训工作室机器设备,必须由教师在场督导,专人操作机器设备。因课程计划需要,个别学生使用实训工作室设备,由课程主持教师或实训工作室主持人和实训技师负责督导,必须明确督导责任到个人。

3)除上述“2)”两类情况外,学生不得擅自开动与操作机器设备。

2、保证工位及周边环境、设备的整齐清洁

使用前清点和确认现状,使用后恢复摆放秩序,清洁设备和打扫地面,保证每次使用都遵守上述规则。

3、使用人负有安全责任和节能义务

1)使用人要预计自己的使用过程可能会造成的对环境和硬件的后果,并制订预案,避免不可逆后果。因违规使用和不当操作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设备损坏,使用人或团体使用负责人负有经济赔偿责任。

2)每次完成工作,都要关闭自己工位的机器、照明、空调和电源开关。

3)最后的在场人离开时关闭机器及实训工作室所有照明、空调和门窗。

4)如果使用人结束当次工作时(以当天为界)不遵守上述规定,将被停止使用。其中如有不关闭电器设备的,负经济赔偿责任,每次罚款2天的相应电费。

4、实训工作室使用的日志登记制度

使用人有责任每天或每次如实填写《实训工作室使用日志》的相关栏目,实训工作室主持人有权要求使用人填写使用日志。

5、实训工作室有权终止违规者继续使用

1)如果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则,或者无能力管理约束自己所领导的学生或团队成员、制止违规现象,经实训工作室主持人提出改正要求后仍不纠正的(比如不能使自己团队中的违规个体中止工作离开等),必须停止使用人或使用团队继续使用,离开该工作室。

2)因违规而被停止使用实训工作室后,所造成的使用方原计划课程或项目中断的后果,由使用人、团队使用负责人或团队中的责任个人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教学、行政等责任。实训工作室不负任何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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